蛟河市社保局开展“最多跑一次”自查自纠
发布时间:2018-10-18 14:04:00 来源: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全面落实“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社保[2018]17号)的要求,实施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社保办事“只跑一次”,蛟河市社会保险局对“只跑一次”改革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进一步落实。 

    一、对业务受理流程进行自查,努力实现“只跑一次” 

        作为此次“只跑一次”改革分厅,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实现“只跑一次”进行梳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表》共计105项。截至目前公布可以实现“只跑一次”事项98项,占比93.3%,完成了预期目标。二是编辑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图,配合事项清单完善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将服务指南编辑成册,置于业务受理大厅窗口,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方便。三是优化业务流程、简化证明材料,对于提供“证明材料”本着从简原则,尽量不让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往返于多个部门之间,对于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原件,留存影像档案,使当事人的“证明材料”可以循环使用于其他事项办理,提高利用率。 

        二、对社保硬件设施进行自查,提供“温暖”社保服务 

        对蛟河市社会保险局大厅硬件设备进行自查,检验设备是否合格,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查缺补漏、改善不足,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对于原有的服务台咨询电话增加了“分机”,放置于业务受理窗口,对咨询问题的群众进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大厅提供叫号机、自助服务机器,咨询台配备了2-3名工作人员,在企业和办事群众较多时进行疏导。二是业务经办大厅重新规划,对一楼业务经办大厅服务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涉及窗口业务均搬至一楼业务经办大厅,由原来的“多层办理”转变为“一层办理”,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只跑一次”、“只跑一层”,在一楼业务经办大厅能够一次性完成所有事项的办结,规划后的业务经办大厅让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更加满意。 

        (蛟河市社保局 供稿) 

(责任编辑:网景盛世_迟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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