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你单位职工王秀发(身份证号211***********361X)工伤待遇事宜,我局现需向你单位送达《工伤待遇追偿通知书》(四社保告字〔2026〕2号)。因单位注册经营地无工作人员且处于关门状态,法人马*范(身份证号码220***********2182)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的电话非本人电话,住所无法进行准确邮寄,综上,我局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及电子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局领取《工伤待遇追偿通知书》(四社保告字〔2026〕2号),办理后续业务,若30日期满后仍未领取且未办理相关业务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工伤保险管理科 王同志
联系电话:0434-5106062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南迎宾街2001号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