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核查,您在四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重新就业,因收件人预留联系方式及地址不详,我单位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及电子送达《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如下:
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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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多享受待遇期间 |
应退回金额(元) |
文件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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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丛秀 |
220***********7135 |
2021.05-2022.04 |
9571.94 |
四社保告字[2026]20号 |
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至我单位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银行账号:080422020900093111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平中央东路支行;附言:姓名+退回多享受失业待遇),或至四平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窗口办理失业待遇退款。
若未按期退回,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001号
联系电话:0434-5106057
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