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7 10:31:00 来源:

根据《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对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进行调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现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每人3000元/年4000元/年5000元/年三个缴费档次,原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不变,新增加的3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按照原2000/年档次执行,即170元/年。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责任编辑: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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