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6 09:15:00 来源:
       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对辉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进行调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在现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设每人3000元/年、4000元/年、5000元/年三个缴费档次,原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不变,新增加的3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按照原2000元/年档次执行,即170元/年。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责任编辑:jlsi_hn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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