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公主岭市稳岗返还资金申领工作的温馨提示
广大参保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33号)要求,本年度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请因缴费不及时无法申领的普通单位及时完成缴费,在缴费到账以后即可按照“免申即享”的方式享受稳岗返还;请因参保信息缺失无法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于12月31日前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维护对公账户信息、企业划型类别等信息或携带以上材料及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社保局窗口进行信息维护处理,避免因缴费不及时或信息不全等影响到参保单位享受稳岗政策。
一、因欠费无法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
二、因参保信息缺失无法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
三、因单位账户信息有误拨付失败的单位
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一)领取资格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关事业单位; 员率(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上年初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净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二)返还标准
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受理期限
2025年稳岗返还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务办理
普通单位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即无需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社保局通过信息比对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采取企业主动申请的方式,提供包含参保人员用工形式、实际用工单位类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明细的《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30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的拨付凭证反馈当地社保局;30个工作日内未拨付的应将涉及的稳岗返还资金退回社保局。
备注:
1.净减员: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度在职死亡人数、上年度退休人数之和小于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2.净减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度在职死亡人数-上年度退休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上年初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3.“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