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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大安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领取养老待遇人员:

  为切实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我局将对当年没有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认证后,恢复养老待遇发放。从即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已在人脸识别系统建模的人员,可以通过“老来网”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自助认证。

  “老来网”手机APP认证步骤如下:

  2、已在人脸识别系统建模的人员,可以通过“吉林掌上社保”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自助认证。

  “吉林掌上社保”app认证步骤如下:

  ①关注“大安市社保局”公众号,点击“热门话题”,下载“掌上社保app”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安装。

  ②进入掌上社保后按照提示点击进入待遇认证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认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3、未进行人脸建模且异地居住的人员,家属可以到大安市社会保险局经办大厅打印《异地居住认证表》,经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核实确认具备待遇领取资格。

  4、有近期就医记录的,家属可以携带或邮寄就医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大安市社会保险局经办大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5、有出行记录,可以把火车票、飞机票、船票及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大安市社会保险局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全面取消经办大厅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不等于不认证,开展多元化方式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下沉式服务,更是方便广大离退休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应及时到大安市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待遇终止领取手续。如未按期办理,发现有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冒领、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并处冒领、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436-5202155

  邮寄地址:大安市长虹西路18-1号 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化服务科

  邮政编码:131300

  大安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7月9日

(责任编辑: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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