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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稳岗返还账户确认

 

资格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关事业单位;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率(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上年初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净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账户确认方法
  1.
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系统网址:http://wssb.jlsi.jl.gov.cn:8001;选择“企业用户”登录;

2.登录成功后,进入左边栏“申报管理”模块下的“稳岗返还确认”界面,认真阅读资格条件、返还标准和受理期限等内容,勾选后关闭。

3.在“稳岗返还确认添加”界面录入或修改用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的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确认。

4.上报成功后会提示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发放。点击“同步审批结果”查看审核进度。


 

温馨提示:

单位账户信息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转为申请模式,可通过柜面申请办理。

 

(责任编辑: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陶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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