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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财务退款业务的通知

关于财务退款业务的通知

  在职死亡人员、退保人员、重复缴费人员,已经在业务经办大厅办理退款业务,并将退款单据交予基金科的,财务人员会在月末进行统一退款。请申请退款人员在办理退款业务时,提供珲春农村商业银行的账号,并确认此账号能正常使用。若在业务办理的次月仍未收到退款的,请到珲春市社保局二楼基金科查询,查询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责任编辑:珲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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