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
一、办理条件
年龄达到60周岁并且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如无社保卡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户口簿。
3.《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告知书》。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吉社保〔2023〕30号)。
五、经办地址
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