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社保动态 政策法规及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一、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转移的

二、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2.现场办理。

三、办理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如无社保卡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2.户口簿。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吉社保〔2023〕30号)。

五、经办地址

1.“电子社保卡” 微信小程序。

2.“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

3.“支付宝”APP。

4.社会保险经办大厅一楼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七、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下一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服务热线
事业单位

地址: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    邮编:133000    吉ICP备0500598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公安备案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