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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个体缴费地点变更的通知

延吉市个体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大厅中的个人收费窗口已取消,原收费窗口已于2017年7月28日正式变更为邮政银行网点,今后缴费个人可持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或上年缴费凭证等任意一种身份证明到延吉市各邮政网点办理直缴业务。

缴费时,请务必携带现金,或邮政储蓄银行卡(存折)其他银行卡、折无法直接缴费。

邮政银行缴费条件:

1.可以直接缴纳截止上年末欠费三年以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14年-2016年)及当年(2017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超过三年(不含当年)以上的欠费,需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柜员窗口打印《缴费征集单》,持《缴费征集单》到各邮政银行进行缴费。

社保经办机构包括:

1.社保局经办业务大厅

2.社保局建工街分理站

3.社保局新兴街分理站

(责任编辑:jlsi_yj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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