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吉人社办字[2018]4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有企业工作经历且能提供真实有效原始档案应依法依规参保但未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现可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
2、办理地点:社保局一楼经办大厅
社会保险建工街分理站
3、办理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始有效的档案原件(档案存在就业局托管的,需持托管书去取)。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