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社会保障卡支付
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功能,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推进方案》中的规定,现在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中全面应用社会保障卡。
从2019年7月份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以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作为各项待遇支付的凭证。请申请养老待遇和失业待遇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业务,申请前需确保您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已经激活。暂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首次领取待遇时可申请使用原办法支付,但本人应及时补办社保卡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对于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我局将在2019年年底前分批将您的发放账户替换为社会保障卡账号,为保证您的各项待遇能够及时领取,请尽快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业务详情请咨询电话12333。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