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省人社厅下发《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93号,以下简称93号文件)。
2:按93号文件参保享受那些待遇?
答:参保后到达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退休费,同时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待遇调整政策。
3:参保缴费后意外死亡有哪些待遇?
答:没有到达领取待遇条件死亡的,按实际缴费金额全额返还,另外享受1200元丧葬费补助,已经按月享受待遇人员死亡的,将个人账户余额全额返还,同时享受10个月抚恤金和1200元丧葬费补助。
4:对参保对象及相关手续有那些规定?
答: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保)人员需另持农保卡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5:年轻人参保后,缴费未达到15年,又无能力缴费的怎么处理?
答:如果确无能力连续缴费,经本人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保),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连续缴费,将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6:参保人员是否能够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答:根据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7:按93号文件参保缴费,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待遇?
答: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55周岁或以上,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15年以上,可以按月领取待遇。
8:不是吉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参保吗?
答:不可以。
9:是吉林省户籍,但不是伊通县户籍的可以在伊通县参保吗?
答:可以。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本人户籍地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户籍地社保局出具未参保证明);二是在伊通县长期居住且有公安部门的长期居住证明。
10:参加此项养老保险保险受户籍性质影响吗?
答:不受影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都可以参保。
11:超龄人员(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可不可按此文件办法参保缴费
答:不可以。
12: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后,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吗?
答:不可以。凡是按照93号文件规定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不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外地建立临时账户,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时将临时账户转回一次性缴费地,在一次性缴费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3:按照93号文件参保的人员是否可选择缴费档次?
答:可以。参保人员申请缴费时,按参保当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挡自行选择缴费。2017年分别为9170.70元、7336.56元、5502.42元,以后年度随社会平均工资调整而调整。
14: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按当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0%做为参保当年的缴费基数,其中:8%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2%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但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缴费档次。
15:按93号文件参保,一次性缴费最多可申请多少年?
答: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上最多可申请20年。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人员不允许一次性补缴,只能按年缴费。例如:男50周岁,最多可申请20年,以后按年缴费,到60周岁缴费年限达到30年。最少可申请5年,到60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
16: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的未超龄人员,可以分期缴费吗?
答: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上可以。但累计不得超过20年,但需要按申请缴费当年标准缴费。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人员不允许。
17:按93号文件参保领取待遇后是每年都涨工资吗?
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待遇,参保人员随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待遇调整政策,只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待遇,参保人员就按同等条件调整待遇。
18:按93号文件参保到达领取待遇条件后怎么领取养老金?
答:到达领取待遇条件时需参保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银行存折(社保局合作银行)到社保局大厅办理领取手续,社保局在办理完成后,按月将退休费存入本人存折,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每年的5月份)。不按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停发养老金。
19.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不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答:可以,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需携带农保卡(信用社卡)到社保大厅窗口办理手续,将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不重复部分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重复缴费部分退给参保人。或者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办理退保手续,将所缴纳保费退回。
注:此政策问答内容如国家和省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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