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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县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关于规范公益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通知

 

全县公益岗位人员:

       为规范公益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凡我县公益岗位人员,需在2017年4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历年劳动合同,到县社保局核实缴费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参保信息核实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漏保、断保的,财政局将不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2017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jlsi_yt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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