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益岗位人员:
为规范公益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凡我县公益岗位人员,需在2017年4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历年劳动合同,到县社保局核实缴费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参保信息核实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导致漏保、断保的,财政局将不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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