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职工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存在多缴保费以及重复参保等情况,需办理退收退款。
一、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2.网上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保障卡。
3.单位职工退收退款: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开户银行许可证、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4.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退款类型分别提供:
(1)灵活就业重复缴费人员:缴费明细。
(2)退休多缴费人员:《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人社局审批退休人员)。
(3)重新就业多缴费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解除劳动关系多缴费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0〕9号)。
4.《关于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79 号)。
四、经办地址
1.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社会保险经办大厅一楼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3.行政大厅三楼社会保险经办窗口。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不包括退款时间)。